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处资产委托物业公司管理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财通集团 发布时间:2024-11-27
青岛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聘请物业公司,对25处行政事业性资产进行委托管理,现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5处资产委托物业公司管理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控制价:18万元/年,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及清单: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公司成立十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与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正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包括上述物业管理相关内容。
(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参与报价单位应为山东省政府采购库内供应商,服务业态在本地包含政府公建项目、大型住宅及写字楼、大型交通枢纽等类型者优先考虑。
(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提交方式
报价单位请将报价材料盖章密封后,于2024年12月2日17时前邮寄至我司或扫描后发至我司邮箱,超时视为报价无效。如邮寄,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9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韩经理(收),0532-58017199)。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价单位向采购人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详见附件2),同时对报价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采购人将按照规定取消报价资格,后果自负。
(二)采购人对各单位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采购人将按照规定移出采购流程。
(三)具体的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采购方对评判标准不负有解释义务。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0532-58017199
联系邮箱:hzy99008263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