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建设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财通集团 发布时间:2024-07-29
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计划建设企业文化展厅,现以询价采购方式选取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预算:47万元,超出取消中标资格。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与服务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项目参投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正规营业执照。
(七)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报价单位请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密封后,于2024年8月1日9时前邮寄至我司,或扫描后发至邮箱。
如邮寄,请将响应文件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0号半岛都市报社大厦10楼1002室,丁经理,13708987535)。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响应文件应包括报价函、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信用中国查询情况、声明函、设计方案及报价单位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和说明(详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价单位向我司发送响应文件即视为认同询价公告内的所有要求,对报价单位自身资质或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我司将按照规定取消报价资格,后果由报价单位自负。
(二)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报价,报价应为本项目的总价,报价含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及税费等所有费用。我司对各单位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扰乱询价秩序者,我司将按照规定终止合作。
(三)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设计方案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该询价公告为要约邀请。具体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经理
联系电话:13708987535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