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楼山河南片区规划十二号线(德江路至四流北路段)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财通集团 发布时间:2024-07-22
青岛财通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近期拟对李沧区楼山河南片区规划十二号线(德江路至四流北路段)道路、给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检测服务单位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李沧区楼山河南片区规划十二号线(德江路至四流北路段)道路、给排水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检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控制价:9万元(施工单位付款),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五)供应商须知: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招标邀请书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 (credit.shandong.gov.cn) 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方式
(一)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二)地点:四流北路78号青岛碱厂办公区西办公楼2楼206室。
(三)现场提交。
(四)文件密封及份数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
(二)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
(三)供应商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响应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四)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经理
联系电话:13605426198